关于跨境电商网络零售说法正确的是 以案说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 ...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要求自2012年起开始试点,最初按照个人物品进境监管并征税。自2016年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开始按照货物进行监管,并且免除了提交部分进口许可证件的要求,同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根据商务部财发〔2018〕486号文件《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跨境电商贸易方式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一通知明确了参与主体包括跨境电商商家、境内电商平台、境内服务商(例如申报、仓储、物流服务提供者)以及境内消费者。境内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仅限于个人自用,不得再次销售。境内消费者与跨境电商平台达成交易并支付款项后,由跨境电商平台向海关提交交易订单、支付单、快递单的电子信息,即俗称的“三单”,并将所售商品向海关申报缴税进境,最后通过快递将商品交付给境内消费者。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要求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确保商品的真实性和安全性。其中,“三单”制度是关键环节,它确保了商品从海外商家到消费者手中的全流程信息透明和可追溯。这一制度不仅提高了监管效率,还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保障。此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购买成本,促进了跨境电商市场的繁荣。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市场也存在走私风险。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政策漏洞,进行违规操作,如虚假申报、逃税等。因此,监管部门需要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执法力度,确保市场秩序的稳定。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选择正规的跨境电商平台进行交易,以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面临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