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制度

【集合竞价交易制度集合竞价步骤】 集合竞价交易制度的四个步骤如下:第一步:定义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中,有效委托的确定基于上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和规定的涨跌幅度。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会根据这些条件计算,超出这个范围的委托被视为无效,系统会自动撤销。有效价格范围即限价之间的所有可能价位。第二步:确定成交...

集合竞价交易制度集合竞价步骤

集合竞价交易制度的四个步骤如下:

第一步:定义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中,有效委托的确定基于上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和规定的涨跌幅度。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会根据这些条件计算,超出这个范围的委托被视为无效,系统会自动撤销。有效价格范围即限价之间的所有可能价位。

第二步:确定成交价位。在有效价格范围内,会选择能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格。如果有多于一个满足条件的价位,优先选择以下原则:所有高于选定价格的买委托和低于选定价格的卖委托都能全部成交,相同价格的委托则按时间顺序成交,离上一交易日价格最近的价位优先。

第三步:集中撮合。买委托按限价由高到低排列,时间先后决定顺序;卖委托按限价由低到高排列,同样以时间顺序为准。根据“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原则逐笔匹配成交,直到没有满足成交条件的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价格完成。

第四步:结果公示。如果股票当天没有成交,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和最低价将被显示,同时揭示成交量和成交金额。剩余的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买入价和最低卖出价将分别作为叫买揭示价和叫卖揭示价,若不存在,则为空。未在集合竞价中成交的委托会进入连续竞价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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