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的成交规则是什么

集合竞价的成交规则指的是以此价钱成交可以获得最大交易量的原则。1.高过集合竞价产生的价钱的买进申报全都成交;2.少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钱的售出申报全都成交;3.等同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钱的买进或售出申报,依据买进申报量,售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在每一交易日早上9:15—9:25,由投资人依照自个可以接受的心理价钱随意地开展交易申报,电脑交易主机系统对全部有效的委托开展一次聚集撮合处理过程,称作集合竞价。在集合竞价时间里的有效的委托报单未交易,则自行有效进到9:30开始的连续竞价。总的来看,集合竞价是将几笔委托报价或者一段时间里的全都委托报价聚集在一块,依据不高过申买价和不少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1个成交价钱,且在这个价钱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一价钱作为全都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